大连肇麟血液透析中心疫情期间
透析患者接诊(预检分诊)制度 (修订第五版)
以《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(2005)卫生部41号》为法理基础、国家卫健委《新冠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第一至第八版》、《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第一至第三版》为工作标准,以各级感染防控组织的一系列指导意见为技术指导,结合中心实际情况,制定接诊(预检分诊)制度。
一、患者就诊实行“卡码并用”
患者要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或者通信大数据行程卡。接诊护士要重点关注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到达或途径中的地名,是否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者为国内关注地区。
二、中心实行“三级预检分诊”就诊管理措施
1、接诊护士在患者进入中心前,实施首次测温及查验 “双码”。
2、接诊医生对患者按流行病调查内容进行流调询问,完成透析前各项临床症状筛查,患者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透析区就诊。
3、当日主班医生,在治疗巡检中,对患者的流调信息及症状的进行再次确认。
三、符合下列临床表现或流行病调查的患者当日不接收治疗
(一)流行病学调查
1.近14天内有同国外返连人员的接触史;
2.近14天内曾接触过本地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;
3.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;
4.近21日内与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接触史。
(二)临床表现:
1.水银体温计复测后,体温发热在37.3度以上;
2.具有明显呼吸道症状及非呼吸系统症状:肌肉酸痛、嗅觉或味觉减退或丧失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呕吐、腹泻、头痛心慌、胸闷、结膜炎症状。
大连肇麟血液透析中心
二O二一年九月十五日